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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进一步构筑热带雨林式人才生态的十条举措

2021年08月31日

一、引进一批龙脊人才。对全职引进或培养的B类、C类人才,经认定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人才奖励(含市级奖励),分五年发放。对新全职引育的B类、C类人才带科研项目落户瓯海的,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研发投入1:1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符合省级以上引才计划申报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每年50 万元、最长2年薪酬补助;对入选省级及以上引才计划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最长5年薪酬补助。薪酬补助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二、招揽一批候鸟人才。大力支持才企结亲,鼓励我区企业、科研院所通过柔性合作、短期聘用、退休返聘、项目合作等形式引进一批领军型人才,根据人才在岗、绩效贡献等情况实际认定后,参照人才层次按照全职额度给予最高50%人才奖励。鼓励企业柔性引才,对人才领衔企业建成国家级、省级高端创新载体(新型研发机构)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个人奖励。

三、建设创业人才大军。大力支持市外领军型人才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在瓯创办企业,根据项目情况,按照半职给予发放个人奖励。对领军型人才创办企业总部注册落户、占股30%以上、担任董监高职务的,经认定,参照全职给予全额个人奖励。落地5年内,对落地性质由半职转全职发展的人才,可申请按全职待遇补齐奖励。

四、强化中坚人才支撑。推动大学生留瓯工作端口前移,实施“百家实践基地三年行动计划”,对新入选国家、省级、市级基地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建站奖励。加强高管人才培育,对我区重点扶持产业中符合F类及以上的企业董监高职务人员,按照其个人地方综合贡献70%比例给予特殊人才奖励。加大总部企业、上市企业培植力度,给予总部企业高管个人地方综合贡献100%特殊人才奖励,执行期5年,每年总数不超过5人。育强技能技术人才队伍,企业新引育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4万元个人奖励,眼镜行业引进人才享受2万元个人奖励。

五、全面拓宽引才渠道。布局建设一批“海智中心”,按照年度工作任务,给予新建中心启动经费15万元,双招双引绩效奖励最高45万元。建设一批“龙脊驿站”,挖掘技术转移中心、研究院(所)、校友会、人才联盟等校地合作引才荐才潜力,对与我区开展合作交流并提供批量资源导入、人才项目招引、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经认定,单个主体每年给予20万元经费,其中工作经费5万元,绩效奖励15万元。认定评选一批“瓯海伯乐”,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贴。

六、激发社会引才活力。实施资本引才,对民间资本投资扶持高端人才创业项目落地的,经评审认定,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投资额的30%给予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培养“鲲鹏计划”人才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加强中介引才,给予引荐“鲲鹏计划”、国家级引才计划、省级引才计划的中介机构(个人)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100万元、60万元引才奖励(含市级奖励);引荐A类、B类、C类柔性人才落地瓯海发展,经认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引才奖励。民营企业委托人才猎聘机构招聘高级以上或年薪20万元以上人才,按50%给予猎聘费用补贴,每年最高10万元。

七、加速校地融合步伐。鼓励校地联合引进人才,就高享受市区两级政策,差额部分由瓯海予以补足。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开设特色学科、特需专业或中高职衔接培育专业班,订单、定制、定向培养企业骨干人才。对20人以上的订单班,每年按照办班实际产生金额20%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补助,最多发放三年。支持企业委托学校定向培养提升职工技能,根据培训实际支出给予10%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八、发放人才“龙脊券”。对A类、B类、C类、D类人才,有意向来瓯创业或首次在瓯创办企业不超过2 年的,经所在镇街(开发区管委会)或园区认定,给予发放500万元、300万元、 200万元、100万元面额“龙脊券”(与市级“创业券”政策不重复享受)。人才持券,可就创业产生的仪器设备、科技服务、科研、装修、场地租赁、人工费用等支出给予补助,兑现额度为实际支出的50%,有效期2年。全球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的创业启动支持经费,参照“龙脊券”兑现模式执行。

九、优化人才住房保障。为F类及以上人才发放“安家券”。 C类及以上新来瓯工作的人才,凭券8 年内最高可享受市场租房的全额租金补贴。F类及以上新来瓯全职工作人才,凭券3 年内最高可享受市场租房的全额租金补贴。对全职来瓯工作的E类以上人才社保缴纳满一年可优惠申请配售人才公寓,其中B类及以上人才,可申请赠予最高140平方米(含)住房。

十、大力提升人才服务。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优先享受政治引领吸纳、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日常联系关爱、人才联谊、一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疗养休假等优惠待遇。实施重大引才活动服务外包,人才应邀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评审答辩、会议交流、教育培训、学术研讨、成果展览或洽谈对接等活动的,差旅费给予全额补贴。适时组建浙南人才大厦,构筑人才创业创新服务全生态链。推行人才“一件事”改革,整合人才申报、评审、注册、场地申请、政策申请等“链式”落地程序为 “扁平”落地程序,实现创业项目落地一次跑。对E类及以上人才子女,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由教育部门在公办学校无障碍安排;对其他高层次人才,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上线瓯海“人才龙脊码”,为全区高层次人才定制专属“人才名片”,人才通过扫码可以“一码游瓯海”,畅享“吃穿用住行”。

 

本政策为市级政策的补充,市、区两级政策双轨并行。本政策中所指企业为注册地和财政隶属关系均在瓯海区范围内的企业,房地产企业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第四条款涉及的重点扶持产业对象主要为先进制造业、眼镜产业、锁具产业、服装产业、建筑业、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业和地方总部型企业,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兑现。本政策施行前,已按相关程序确定支持(包括有连续年限、符合条件但未兑现完毕)的项目,按原政策兑现,除此之外新申请的奖补项目,按本政策执行。《温州市瓯海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以当年发布的人才分类目录为准。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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